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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賓及校外教育支援者/機構須知

各位嘉賓及校外人士/機構及其僱員為本校提供教育支援服務人士,須閱讀並承諾遵從以下須知:

 

提供服務人士

1.

須認識及尊重天主教教育的五個核心價值 ― 真理、公義、愛德、生命及家庭,並不作出相反此等理念的行為。

2.

須以公義及愛德原則對待學生,並保持合適的師生關係,不謀私利。

3.

在提供支援服務時,須顧及學生的安全及給予公平學習的機會,不分種族、膚色、信仰、宗教、政見、性別、家庭背景或身心缺陷等。

4.

須以學生的興趣、需要及能力為依據,因材施教,絶對不能對學生施行體罰。

5.

須幫助學生建立自尊、認識自己的價值,並要避免使學生難堪或受到羞辱。

6.

須真實及客觀地作出學生的表現報告,亦應就學生的資料保密。

7.

在未經本校批准下,不得將服務工作交付予其他人士及機構。

8.

須遵守港區國安法、防本校防疫安排、防止賄賂條例、私隱條例及平等機會條例,亦須嚴謹執行本校防止性騷擾政策。

9.

應保持專業形象,包括守時、衣着合宜及言談合乎專業身份。

10.

在未經本校校長批准下,不得收集學生個人資料;經批准收集的個人資料,亦只能用於職務有關的工作上。

11.

如有與本校的校董、學校的僱員或其配偶、家人、親屬或朋友涉及任何利益衝突,必須向本校申報。

12.

若有任何不了解之處,請向本校有關負責人員聯絡及詢問。

13.

到校提供服務人士須符合政府就有關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指引或措施,如:教育局致學校信件《有關學校復活假期後恢復面授課堂的安排》及「疫苗通行證」的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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