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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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認識及尊重天主教教育的五個核心價值 ― 真理、公義、愛德、生命及家庭,並不作出相反此等理念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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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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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以公義及愛德原則對待學生,並保持合適的師生關係,不謀私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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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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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提供支援服務時,須顧及學生的安全及給予公平學習的機會,不分種族、膚色、信仰、宗教、政見、性別、家庭背景或身心缺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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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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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以學生的興趣、需要及能力為依據,因材施教,絶對不能對學生施行體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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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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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幫助學生建立自尊、認識自己的價值,並要避免使學生難堪或受到羞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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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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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真實及客觀地作出學生的表現報告,亦應就學生的資料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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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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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未經本校批准下,不得將服務工作交付予其他人士及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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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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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遵守港區國安法、防本校防疫安排、防止賄賂條例、私隱條例及平等機會條例,亦須嚴謹執行本校防止性騷擾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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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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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保持專業形象,包括守時、衣着合宜及言談合乎專業身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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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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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未經本校校長批准下,不得收集學生個人資料;經批准收集的個人資料,亦只能用於職務有關的工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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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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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與本校的校董、學校的僱員或其配偶、家人、親屬或朋友涉及任何利益衝突,必須向本校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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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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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任何不了解之處,請向本校有關負責人員聯絡及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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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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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校提供服務人士須符合政府就有關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指引或措施,如:教育局致學校信件《有關學校復活假期後恢復面授課堂的安排》及「疫苗通行證」的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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